涂料墙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表面应打磨平整、清理干净,无浮尘。
2 涂料应具有耐水、耐磨和耐酸碱特性。当有防霉要求时, 应在涂料中加入抑菌剂,按照现行《漆膜耐霉菌测定 法》GB1741 的规定,进行人工施菌培养,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4.3.4 金属夹心板墙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金属夹心板的钢板名义厚度不应小于0.5mm, 与
整体充填材料粘贴牢固、无空鼓、脱层和断裂。
2 金属夹心板墙面的内部充填材料应使用难燃或不燃材料,
不得使用有机材料。
3 金属夹心板施工安装时,应首行吊挂件、锚固件等 与主体结构和楼面、地面的预设件固定。所有这些金属件都应作
防腐、防锈处理。
4 金属夹心板安装前应严格画线、编号,墙角应垂直交接。
5 安装过程中不得剥离金属夹心板表面保护膜,不得撞击
板面。
6 正压洁净室应在金属夹心板正压面用中性密封胶密封缝 隙。当负压洁净室不能在负压面密封时,应在缝内嵌密封条挤
紧,并应在室内面涂密封胶。
7 金属夹心板不宜在现场开洞。板上各类洞口应切割方正、 边缘整齐,对其中的填充材料的切割边缘应用密封胶均匀镶嵌
密封。
8 金属夹心板墙面的金属面与骨架之间应有导静电措施。
吊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顶施工应在完成基底打磨与清理的粉尘作业、现场清
洁、表面涂界面剂和涂刷涂料后进行。
2 旧顶板应先将其基底清理干净后再涂界面剂,然后应用
腻子刮平。
3 送风和回风静压箱空间,暴露表面的钢筋混凝土宜采用
清水混凝土。
4.4.2 吊顶宜按房间宽度方向按设计要求起拱。吊顶周边应与 墙体交接严紧并密封。
4.4.3 吊顶工程应在吊顶内各项隐藏工程验收、交接后施工。
4.4.4 吊顶内各种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预埋件和
墙体、楼面衔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4.4.5 吊顶的吊挂件不得作为管线或设备的吊架,管线和设备 的吊架不得吊挂吊顶。
4.4.6 轻质吊顶内部的检修马道应与主体结构连接,不得直接 铺在吊顶龙骨上,不得在吊顶龙骨上行走和支撑重物。
4.4.7 吊顶饰面板板面缝隙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5mm, 并应用 密封胶密封。
4.4.8 吊顶内悬挂的有振源的设备,其吊挂方式应满足建筑结 构和减振消声的相关规范要求。
风阀、消声器等部件安装时应清除内表面的油污和尘土。
5.4.2 穿过阀体的旋转轴应与阀体同心,其间应设有防止泄漏 的密封件。阀的零件表面应镀锌、镀铬或喷塑处理,叶片及密封 件表面应平整、光滑,叶片开启角度应有明显标志。拉杆阀不应 安装在风道三通处。
5.4.3 风管内安装的定、变风量阀,阀的两端工作压力差应大 于阀的启动压力。入口前后直管长度不应小于该定风量阀产品要
求的安装长度,安装方向与指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