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直接接触药物的设备、管道要求较高。规范规定:凡与药物直接接触的设备内表面应采用不与药物反应、不释放出微粒及不吸附药物的材料;凡与药物直接接触的容器、工器具不得使用竹、木、藤等材质制造;为了避免纯水、注射用水在贮存和输送中被二次污染,其管材应采用低碳优质不锈钢管或其他不污染水质的材料(如硬聚氯乙烯管、聚丙烯管或工程塑料管),阀门与管件应采用相应的材料制作。